我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对国外侵权法立法经验的成功借鉴
杨立新(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44권 3호, 701~738쪽
초록
中国侵权责任法草案立足于本国国情,在立法形式、立法模式、立法结构以及立法内容上更多地借鉴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侵权法的立法经验,体现“大陆法系为体,英美法系为用”的立法指导思想,使大陆法系侵权法与英美法系侵权法的立法优势相结合,并且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际情况,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侵权责任法律制度,将会在中国社会中发挥巨大的作用。 中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在立法形式上,既有大陆法系侵权法的成文法特点,又有英美法系侵权法相对独立性的特点,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成文法的侵权法。侵权责任法草案保持大陆法系侵权法的成文法传统,用了88个条文规定了侵权法的全部内容。同时借鉴英美侵权法的立法特点,单独作为一部法律规定,使之成为民法典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在立法模式上,侵权责任法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侵权法立法经验,把两大法系侵权法的立法模式结合起来,既要有一般性规定即侵权行为一般条款的规定,又有具体侵权行为的规定即侵权行为类型化的规定,融汇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立法模式的特点,尽管对侵权行为没有实现全部的类型化,但类型化的程度很高,内容非常丰富,融汇了大陆法系侵权法和英美法系侵权法立法模式的优势,形成了中国侵权法的鲜明特色。再次,在结构体例上,采用新的方法,大体上为总则、分则的结构,总则采用大陆法系侵权法的一般性规定,分则采用英美侵权法的类型化规定,这种结构安排既借鉴了大陆法系侵权法的立法结构,又借鉴了英美侵权法的立法结构,是两大法系侵权法立法结构的综合。最后,在立法内容上,侵权责任法草案的具体内容比较丰富,既有一般性的规定,也有具体的规定,既吸收大陆法系侵权法的基本内容,又吸收英美法系侵权法的内容,特别是在借鉴美国侵权法责任分担及惩罚性赔偿金等内容上,具有鲜明特色。
- 발행기관:
- 법학연구소
- 분류:
- 비교법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