학술논문국제회계연구2011.12 발행KCI 피인용 1
中国和韩国的勤劳所得税比较分析
맹홍(山東大學); 기현희(호서대학교)
40호, 77~92쪽
초록
本篇论文主要是从中国和韩国的工资薪金税的角度来进行比较分析。作为个人所得税中最重要的税目,发展迅速但又存在许多的问题。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主要来源于对工资薪金的课征,以工资薪金取得收入者成为个人所得税的主要负税者。目前中国的高收入阶层中,20%的富人占有80%的金融资产或储蓄,但其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仅占总量的不到10%。广大的工薪阶层构成了个人所得税的主力军,这是与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调节的初衷是不符的。另外中国当前工薪所得关于生计费用扣除标准简单单一。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中对生计费用扣除的设置应考虑下面几个基本目标:首先,对最低收入阶层免税。生计扣除决定了所得税征税的最低限额,在限额之上的缴税,限额之下的低收入阶层可以不纳税。其次,要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情况。家庭的赡养人口不同、家庭成员的事业就业的状况不同、年龄大小不同都会产生不同的家庭负担,使相同所得的个人所处的经济状况不同,纳税能力各异。 这一方面韩国实施了较为具体的生计扣除制度。最后,为了体现特定社会目标而需要考虑鼓励性的支出,称为“特别费用扣除”、“非经营费用”扣除,如慈善捐赠、儿童看护费、住房抵押贷款、医疗费、教育费和社会保障税等。它是必要费用扣除功能的必要补充。不难看出,税收公平问题不能孤立地看税负本身,而要联系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通过生计费用扣除的设置可以充分考虑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加以区别对待,从而真正地体现税负公平原则。本篇论文也在致力于通过对中韩两国勤劳所得税制度的
- 발행기관:
- 한국국제회계학회
- 분류:
- 기타사회과학일반